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要求,按照“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现组织开展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综合考察本院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择优推荐。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确保建设质量。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中,各学院要立足自主建设,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注重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在线课程教学过程运行监管。
二、推荐课程类型
1.公共基础课(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
2.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
3.各学院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4.具有浙江社会历史文化特色的课程。
三、建设程序及时间
1.各二级学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积极申报,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9月1日之前登录OA进行系统申报(教改项目和竞赛管理系统),并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将《汇总表》纸质盖章和电子表报送教务处詹同军老师处,学校组织评审后立项。
2.每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也可一年建成结题验收。立项后,先拨付2万/门的建设经费。学校将对申报课程的线上建设和应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采集相关课程的视频质量、教学资源完整程度、学习人数、课程共享使用情况等数据,在2019年6月前后开展中期检查(一年建设期的为结题验收),检查评价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秀。检查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立项并追回建设经费;检查合格的,追加1万元/门的继续建设经费;检查结果优秀的,追加2万元/门的继续建设经费。2020年6月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一年期结题验收的开展课程更新使用情况检查)。
3.在线开放课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推荐申报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主要依据。
教务处
2018.7.6